小心被骗!管好你的“救命钱”,这件事一定要了解
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,医保基金就是秉着互助共济的原则,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。可是哪些违法行为正在窃取老百姓的“救命钱”?

1.参保人员的骗保行为:

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;
不可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;
不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,接受返还现金、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;
不可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、购药;
不可通过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涂改、销毁医学文书、医学证明、会计凭证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,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。

参保人如果违反规定,不仅要退回医保基金损失,还可能被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-12个月;
故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还将处骗取金额2-5倍罚款,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.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:

3.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:

定点医药机构如果违反规定,将责令改正,并退回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,处以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;
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,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;
如故意骗取医保基金,将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,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;有职业资格的,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。

举报电话:021-62723106